用人单位不退风险抵押金可以收取利息吗-杨甜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经济纠纷

用人单位不退风险抵押金时,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利息,且用人单位本身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即属违法,应直接退还本金。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

  1. 风险抵押金的违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包括风险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风险抵押金条款,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用人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本身即属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退还本金,无需通过利息补偿。

  2. 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缺失
    利息通常基于合法债权关系产生(如借款合同、欠款纠纷等),而风险抵押金因违法性导致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债权关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利息,缺乏《民法典》合同编或侵权责任编的直接依据。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仅支持退还本金,不会支持利息主张。

  3. 劳动者维权路径
    若用人单位拒不退还风险抵押金,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并可能对其处以罚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 申请劳动仲裁:以“违法收取财物”为由主张退还本金,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判决用人单位退还本金。
  4. 特殊情形提示
    若用人单位将风险抵押金转化为“借款”并约定利息(如通过签订借款合同),需警惕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形式合法化掩盖非法目的。此时,劳动者可主张借款合同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要求退还本金并驳回利息主张。

总结建议:用人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应优先要求退还本金,而非主张利息。若遭遇拒不退还,及时通过劳动监察、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