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4后没有办离职手续 又上班了这4天是不是旷工 怎么扣工资-邓青青律师|法行宝
2026-01-20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

  1. 辞职后未办离职手续又上班的4天,一般不构成旷工,因为旷工通常指的是无故不上班,而您的情况是已经辞职但未办理离职手续又返回工作。
  2. 关于这4天的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因为您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无权扣发。

法律分析:

  • 旷工的认定:旷工通常指的是员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岗工作。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已经提出了辞职,但并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且又返回公司工作了4天。这4天您实际上是在为公司提供劳动,因此并不构成旷工。

  • 工资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在这4天里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公司无权因为您已经提出辞职或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扣发这4天的工资。

可能的情况与建议:

  1. 如果公司扣发了这4天的工资:

    • 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这4天的工资。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来证明您在这4天里为公司提供了劳动。
    • 如果劳动监察机构的处理结果仍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这4天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2. 关于离职手续的办理:

    • 尽管这4天的工资问题与公司是否办理离职手续无直接关系,但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
    •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您可以与公司确认这4天的工资是否已支付,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律师观点:

  •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尽可能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
  • 如果公司扣发了您的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有权依法维权,包括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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