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医院调取病厉合法吗-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6-01-19 经济纠纷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经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直接到医院调取病历通常不合法;但在特定条件下,如取得合法授权或符合法定程序时,调取病历则具有合法性。具体分析如下:

  1. 一般情况下的不合法性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 分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并非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也未明确获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的授权,因此,他们直接到医院调取病历通常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是不合法的。
  2. 特定条件下的合法性

    • 法律依据:虽然直接调取病历通常不合法,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可能合法地获取病历信息。例如,如果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保险公司查阅病历,或者保险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如法院调查令)获得病历信息,则这些行为是合法的。
    • 分析:在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可以查阅病历。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因涉及保险纠纷等法律程序,需要通过法院调查令等合法途径获取病历信息,这也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