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 该格式条款无效吗-郑文岑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在格式条款中,若条款内容涉及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则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安全权利的严格保护,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这一条款明确禁止了通过合同条款来逃避应承担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人身安全的特别保护。
    • 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也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这进一步强化了格式条款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基础。
  2. 人身权利的重要性:

    •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法律对其予以特别保护,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来轻易免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的维护。
  3. 格式条款中的特殊考量:

    • 在格式合同中,由于条款是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因此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义务确保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如果提供方未充分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导致相对方未能充分了解免责条款的内容及其后果,那么该免责条款同样被视为无效。这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合同相对方,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 实际案例与应用:

    • 以游乐场所为例,如果其以格式条款声称对游客游玩过程中的任何人身伤害概不负责,这样的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相关责任方不能依据此类免责条款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受害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对方主张赔偿权利。
  5. 法律责任与监管:

    • 如果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进一步强调了格式条款的制定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部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合同中包含了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免责的条款,应特别注意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 如果因格式条款导致对方人身损害,受害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对方主张赔偿权利。即使该条款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也不影响其无效性。
  • 在制定和使用格式条款时,提供方应特别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明。

可能后果:

  • 如果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提供方将不能依据该条款来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发生人身损害时,提供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 同时,如果提供方因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还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格式条款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