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春节期间加班,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明确国家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春节期间(法定假日为初一至初三)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若在除夕、初四至初六(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调休,则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单位未履行,即构成违法。
收集证据
劳动者需保留以下证据以证明加班事实:
与单位协商
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协商时注意保留书面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12333热线或官网查询地址)。投诉时需提交: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1年)。仲裁请求可包括:
注意事项
建议行动顺序:协商→投诉→仲裁。若对流程不熟悉,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