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历十三年病假超过一年以上第二年没有休假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工是否能享受年休假,主要取决于其累计工作年限以及请病假的时间长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
累计工作年限与年休假的关系:
病假时间对年休假的影响:
关于第二年休假的问题: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公历十三年病假超过一年以上第二年没有休假吗”。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公历十三年”可能指的是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但通常我们不会这样表述,更可能是指某一年度),而“病假超过一年以上”则明确指出了病假的时间长度。不过,为了准确回答,我们假设这里的“公历十三年”是指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了10年但不满20年,且在该年度内请病假的时间超过了3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职工在某一年度内请病假的时间超过了3个月,那么他当年将不享受年休假。同时,如果他已经享受了当年的年休假(尽管实际上可能由于病假并未真正享受),但根据规定,他仍然将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然而,如果他在该年度内请病假的时间并未超过3个月,那么他仍然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并且这一情况不会影响他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综上所述,如果职工在某一年度内请病假的时间超过了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所规定的标准(对于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为3个月),并且他已经享受了当年的年休假(或按规定应视为已享受),那么他将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如果病假时间未超标,则不影响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希望这一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