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终止劳动合同情况下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了 谁承担法律责任-冯俊奇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在未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公司需承担法律责任,员工也可能视情况承担一定责任(如存在过错时),但主要责任在公司。具体分析如下:

  1. 公司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民事赔偿责任:若因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养老金等),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例如,员工因未缴纳医保而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可要求公司全额赔偿。
    • 劳动仲裁或诉讼风险: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 员工可能承担的责任(特殊情况)

    • 若员工存在过错:如员工通过虚假材料骗取社保待遇,或与公司串通不缴纳社保,可能需承担行政处罚(如罚款)或刑事责任(如诈骗罪)。但此类情况需公司举证,实践中极少见。
    • 未及时主张权利:若员工明知公司未缴纳社保,但长期未提出异议或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影响后续维权效果(如部分地区对社保补缴时效有限制),但不影响公司违法事实的认定。

建议行动:

  • 员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并处罚公司),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立即补缴社保并自查合规性,避免因行政处罚或劳动纠纷影响企业信誉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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