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年半没同员工签劳动合同 也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 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5-12-08 劳动纠纷

公司需承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责任,以及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补缴及经济补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计算方式:公司需支付员工从用工满1个月的次月起至满1年(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公司需额外支付5000×11=55,000元。
  • 例外情形:若员工拒绝签订合同,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未签订(如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可免责,但需举证证明已尽到诚信磋商义务(如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留存沟通记录等)。
  1.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补缴及经济补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公司未缴纳的,需承担以下责任:
  • 补缴社保:社保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员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1年半,月工资5000元,公司需支付5000×1.5=7,500元。
  • 例外情形:若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社保,或公司已将社保费用以补贴形式发放给员工,该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司仍需补缴社保,但员工需退还已领取的补贴。

建议:公司应尽快与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补缴社保,以降低法律风险;员工若已离职,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