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无权利因员工迟到扣工资 案例-卢彦民律师|法行宝
2026-01-07 劳动纠纷

单位一般无权因员工迟到直接扣工资,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及迟到情节严重性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然而,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因员工过错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而迟到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单位不能仅凭员工迟到就随意扣工资。

二、公司规章制度层面

  1. 规章制度合法性: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迟到扣工资的条款,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那么该规章制度在合法范围内是有效的。但即便如此,扣工资的幅度也应合理,不能违反上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关于扣除比例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2. 规章制度不合理性: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关于迟到扣工资的条款过于苛刻,或者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者未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那么该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无权依据该条款扣员工工资。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公司员工小李因多次迟到被公司扣除了当月工资的10%。小李认为公司扣工资的行为不合理,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虽然公司规章制度中有迟到扣工资的条款,但扣除比例过高,且未向小李充分告知,因此裁定公司返还部分扣除的工资。

案例二:某公司员工小张因迟到导致公司重要会议延误,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公司根据规章制度扣除了小张当月工资的20%(未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小张虽然不满,但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公司扣除工资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因此驳回了小张的仲裁请求。

四、建议

  1. 对于员工:如果单位因迟到扣工资,且你认为扣工资的行为不合理或违法,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对于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确保规章制度合法、合理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在扣员工工资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确保扣除比例合理且不超过法定限额。

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