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会被认定劳动关系吗-杨翠菊律师|法行宝
2026-01-06 劳动纠纷

录用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劳动关系,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劳动关系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表明,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进一步明确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
  2. 法律原理:

    • 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其主体有特定要求,即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年龄条件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作出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达到一定年龄后能够安享晚年,避免因继续从事高强度工作而可能带来的身体损害。同时,这也促使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及时更新员工队伍。
  3. 实例说明:

    • 例如,老张65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某公司聘请担任门卫。此时,老张与公司之间形成的就是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约定来确定,不受劳动法律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约束。

二、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尽管一般情况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确立劳动关系,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1. 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

    • 如果超龄人员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或与新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此时双方的关系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例如,一些农民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于未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保而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他们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能仍被视为劳动关系。
  2. 特殊行业或岗位:

    • 对于一些返聘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如医生、教师等,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特定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例如,某医院的知名医学专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经卫生部门批准继续在医院从事医疗工作,此时该专家与医院之间的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3. 实际约定与工作性质:

    •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那么可以认为双方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具体分析合同内容。

三、风险与建议

  • 风险:即使双方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能无法享受与年轻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权益保护(如工伤保险等)。此外,用人单位在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时,可能面临更高的法律风险和用工成本。
  • 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时,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相关问题。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考虑为超龄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等,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录用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地区差异、实际约定以及工作性质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