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继续在公司上班,您依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需根据您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治疗期间待遇
医疗费用:
- 您因工伤产生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则这些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
- 在您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间(即停工留薪期),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4个月,但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若您在停工留薪期内已返回工作岗位,且工资已正常发放,则无需额外补偿停工留薪期工资。但若停工留薪期未满,您仍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剩余期间的工资。
伙食补助费及交通、食宿费:
- 若您住院治疗工伤,可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时,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后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您的伤残等级,您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虽通常退出工作岗位,但若您仍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 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单位也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并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后续及复发治疗待遇
- 若您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或旧伤复发,您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您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特殊情况说明
- 用人单位未参保: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则上述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复发与工作环境有关:若您的工伤复发与工作环境存在因果关系,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五、行动建议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您赔偿项目和金额的关键步骤。
- 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后续赔偿申请。
- 有问题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工伤后继续在公司上班并不影响您依法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