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书不能允许用人单位仅补偿劳动者钱而不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调解书免除。具体分析如下:
社保缴纳的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协商或法院调解等方式免除。
民事调解书的效力范围:民事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法原则,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其效力主要体现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但并不能改变或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社保缴纳。
违法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此外,劳动者还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调解书的合法性审查:在制作民事调解书时,法院会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将不予确认,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仅补偿劳动者钱而不缴纳社保,该约定也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将其写入调解书。
总结来说,法院民事调解书不能允许用人单位仅补偿劳动者钱而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其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免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更多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