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投不续聘后续怎么办-薛雯雯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物业公投不续聘后续怎么办”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及后续管理的流程性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当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根据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印发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试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应遵循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业主基本生活秩序、依法有序、平稳过渡的原则。这意味着,在退出过程中,需要确保小区的基本服务不受影响,同时依法进行交接。

具体来说,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解聘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1. 资料清理:整理并移交所有与小区管理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财务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 签订退管协议: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物管会)签订退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接的具体事项和时间表。

  3. 办理承接查验手续:与新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大会指定的临时管理机构进行承接查验,确保小区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若尚未有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街道(乡镇)应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临时过渡工作。这包括保障小区的基本卫生和秩序,如垃圾清运、安全巡逻等。相关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这通常通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物管会)进行决策和筹集。

若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撤场或未按约定履行交接义务,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物管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

  • 行政介入:若协商无果,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求助,请求其责令原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撤出。

  • 法律途径:若发生治安事件或原物业服务企业仍拒不撤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为了保障退出程序的顺利进行,街道(乡镇)应协助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部门督促相关方依法依约履行义务。对于不按规定履行退出程序的企业,将采取推送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措施。

综上所述,物业公投不续聘后,应依法进行交接工作,保持物业服务的连续性。若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撤场或未按约定履行交接义务,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物管会)可以通过协商、行政介入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小区的基本生活秩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