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休探亲假必须跨省么-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5-05-08 婚姻家庭

军属休探亲假并不必须跨省。根据现行的《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休探亲假的条件主要与是否与军人长期远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有关,而并非取决于是否跨省。

具体来说,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包括:

  1. 主体条件: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2.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 事由条件:

    •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这里的“不住在一起”和“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判断的关键,与是否跨省无关。
    •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同样,这一条件也不涉及是否跨省。

探亲假的假期长度根据探亲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

  •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此外,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还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军属探亲假的具体执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军属提前与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探亲假政策和安排。同时,军属在探亲假期间通常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且单位应负担其往返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