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并没有规定必须跨省。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的适用对象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这些职工如果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就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关于“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界定,根据相关规定,这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因此,即使职工与亲属的居住地并未跨省,但只要满足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条件,就可以依法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具体天数根据探望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自愿,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此外,单位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且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综上所述,探亲假的享受并不以跨省为前提,而是依据职工与亲属的居住地和团聚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