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五十岁厂里不让干了怎么办”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终止和后续就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后,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这意味着,如果您已经年满50周岁,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厂里不再继续雇佣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此之前,如果厂里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那么厂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下来,针对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情况,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您在职期间已经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那么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如果缴费不足15年,您可以选择续缴养老保险,直至满足退休条件。
协商劳务合同: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但您仍然可以与厂里协商签订劳务合同,继续为厂里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它不受劳动法的严格保护,但双方可以就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寻求就业帮助:如果您希望继续工作,但厂里不再雇佣您,您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并享受人社部门提供的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帮助。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信息,这些岗位通常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有一定的倾斜。
了解法律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非常重要。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了解自己在劳动合同终止、退休手续办理、就业帮助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最后,我建议您保持与厂里的良好沟通,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