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无保护(这里我理解为无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的情况)死了以后她的房子归不归监护人所有”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监护人通常是在被监护人(如未成年人或无法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成年人)在世时,负责照顾和保护其权益的人。然而,当被监护人去世后,监护人的身份和职责就自然终止了,他们并不因此自动获得被监护人的遗产继承权。
接下来,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分析遗产的继承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那么其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这位去世的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并且生前也未订立遗嘱,那么她的遗产(包括房子)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虽然可能存在一些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如叔姑舅姨等旁系亲属),但他们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特别是房产等大宗遗产。在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房产等遗产通常会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如果这位去世的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且生前未立遗嘱,那么她的房子将不会归监护人所有,而是会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这是基于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得出的结论。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