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没验收可以结算吗-姚绍梅律师|法行宝
2025-12-26 合同纠纷

工程没验收是否可以结算,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可以结算的情况

  1. 合同有明确约定

    • 解释: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未经验收时的结算条件和方式,双方应依约进行结算。例如,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达到特定节点后,即使整体工程未验收,施工方也可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阶段的工程款。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发包方擅自使用工程

    • 解释:若发包方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工程,此行为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承包方可要求结算。例如,某商场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提前开业运营,即属于擅自使用,从营业之日起,承包人即可要求结算工程款。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十四条也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能再以一般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这进一步强调了质量合格的重要性,并为承包人提供了结算的依据。
  3. 双方协商一致

    • 解释:若双方当事人在工程未验收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结算,该结算有效。例如,双方可能因工程进度、资金周转等原因,协商在未验收前先进行部分或全部结算。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有效。

不可以结算的情况

  1. 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 解释:若工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的质量问题,在质量问题未解决前,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例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裂缝、倾斜等,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发包人可拒绝支付工程款。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 解释:若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发包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拒绝结算。例如,合同约定承包方需完成某栋楼的全部装修工程,但承包方仅完成了部分装修,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合建议

  • 重视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必要环节,也是工程交付使用和进行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
  • 明确合同条款: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验收、结算的相关条款,包括验收标准、程序、时间以及结算的条件、方式和时间等。
  • 及时沟通协商:若工程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算,应与发包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相关细节,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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