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行签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无子女、无配偶的成年人在接受手术时,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决定医疗方案并签署手术同意书。以下从法律及实务角度展开说明:
法律层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自主决定权
根据《民法典》第18条,18周岁以上且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签署手术同意书。法律未要求此类人群必须由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代为签字,其本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实务操作:医院通常接受本人签字
医院在术前会评估患者意识状态及行为能力。若患者意识清醒、逻辑清晰,医院会直接要求患者本人签字;若患者因疾病(如昏迷、精神障碍)无法签字,才需按《民法典》第1219条,由近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或关系人签字,或通过法院指定监护人代签。无子女、无配偶的单身人士若意识清醒,无需他人代签。
特殊情况:需提前安排医疗授权
若患者担心术中突发意外导致无法表达意愿,可提前通过医疗预嘱或意定监护协议指定信任的人(如朋友、亲属)代为决策。例如,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某人在自己丧失意识时代为签字。此类文件需公证或由医院见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总结:无子女、无配偶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可自行签署手术同意书;若担心未来风险,可提前通过法律文件指定代理人。如有具体场景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