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推搡间致第三人受轻伤,那两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两人存在共同故意伤害第三人的意图
法律定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两人事先有共同伤害第三人的故意,并在推搡过程中共同导致第三人轻伤,那么两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责任承担:
- 在共同犯罪中,两人需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两人作用相当,则可能面临相同的刑罚;若一人作用较大,另一人作用较小,则刑罚可能有所区别。
二、若两人并无共同故意伤害第三人的意图,但因过失导致第三人受伤
法律定性:
- 若两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在推搡过程中导致第三人轻伤,且该过失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两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轻伤。但需注意,实践中过失致人轻伤通常不单独定罪,除非符合特定情形(如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不过,两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承担:
- 在民事赔偿方面,两人需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各自过错程度,则可能根据公平原则,由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两人推搡行为与第三人受伤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或存在其他免责事由
法律定性:
- 若两人推搡行为并未直接导致第三人受伤,而是由于第三人自身原因(如突然摔倒、疾病发作等)导致受伤,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那么两人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承担:
- 在这种情况下,两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若因推搡行为引发了其他纠纷或损失(如第三人因摔倒而损坏的财物等),两人可能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特殊情形说明
- 正当防卫:若两人在推搡过程中,其中一人或两人为制止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而推搡,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不构成犯罪。但若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被害人过错:若第三人存在重大过错(如先动手挑衅、故意激化矛盾等),可能影响两人的量刑幅度或民事赔偿责任。
总结与建议:
-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首先明确两人推搡行为与第三人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两人是否存在共同故意或过失。
- 若两人构成犯罪,需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若两人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