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四天仲裁时是有工资的。具体分析如下:
正常休息日的情况:
- 如果月休的四天属于正常的休息日,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因此,这四天应正常算工资。
加班调休的情况:
- 如果这四天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调休,那么调休视同正常出勤,工资也应正常发放。
事假的情况:
- 如果劳动者请事假休息了这四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这四天的工资,但要保障支付的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加班费的情况:
- 如果劳动者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那么一周正常应休息2天,一个月大概休息8天。如果实际月休只有4天,且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那么这部分超出的时间可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并且已经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那么就不能简单地以月休4天来认定是否存在加班情况,而是要依据相应的规定来判断。
综上所述,月休四天在仲裁时是有工资的,但具体工资数额和是否涉及加班费等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