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可休天数及扣钱情况需分情况说明:
- 公休假可休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决定年休假天数:
- 已满1年不满10年: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已满20年:15天
需注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若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则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
- 公休假期间扣钱情况
正常休假不扣钱: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不得扣减。
特殊情形可能扣钱:
- 未休年假补偿: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 职工主动放弃休假:若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工资,无需额外补偿。
- 违规扣减工资:若单位在职工休假期间无故扣减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若您遇到单位未依法安排休假或扣减工资的情况,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