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再审立案通知书可以中止民间借贷执行吗-罗艺允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经济纠纷

拿着再审立案通知书,一般不能直接中止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1. 再审立案通知书本身不直接产生中止执行的效力
    再审立案通知书仅表明法院已受理再审申请,进入审查程序,但尚未对原判决是否错误作出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执行中止需满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等法定情形,再审立案本身不属于法定中止事由。

  2. 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申请中止执行

    • 提供充分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若再审申请人能提供担保并经法院同意,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例如,申请人提供等值房产或银行保函,证明中止执行不会损害债权人利益。
    • 执行标的可能因再审改判:若再审申请针对的是执行标的的权属(如民间借贷中抵押物的归属),且申请人能证明原判决可能因再审被撤销,法院可能依职权或依申请中止执行。
    •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同意暂停执行(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履行),法院可根据和解协议裁定中止。
  3. 实务建议

    • 及时申请并提交证据:收到再审立案通知后,应立即向执行法院提交《中止执行申请书》,附再审申请书、立案通知书及担保材料(如有),说明中止的必要性。
    • 关注执行进展:若法院未裁定中止,可要求法院说明理由,或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救济。同时,若再审审查期间原判决被撤销,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
    • 风险防范:中止执行期间,债务人财产可能因其他案件被查封,建议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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