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属于劳动者吗-朱群群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劳动纠纷

外卖小哥确实属于劳动者,这一判断基于我国近年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系列政策与规定。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定义与范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如外卖小哥)、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他们通过平台接单、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外卖小哥作为网约配送员的一种,自然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范畴。

二、政策与规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1. 劳动关系认定与权益保障:

    • 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如外卖小哥与平台的关系),虽然可能不签订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但企业仍需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2. 最低工资与支付保障:

    • 政策明确要求,企业应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 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 休息权益保障:

    • 政策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休息权益,明确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累计接单时间和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确定的宽放时间。
    • 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应协商合理确定劳动者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以保障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

三、外卖小哥的具体权益保障

以外卖小哥为例,他们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着政策带来的诸多权益保障:

  • 劳动报酬权益:外卖小哥通过平台接单完成配送任务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且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休息权益:外卖小哥在连续工作一定时长后,平台会发送疲劳提示,便于他们及时休息调整,防止过度劳动。
  • 维权渠道:外卖小哥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设置的内部沟通渠道、申诉机制等与企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所在工会组织或当地工会组织寻求支持和帮助,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四、实际案例与数据支持

以北京市朝阳区的外卖骑手辛云飞为例,他在春节前通过平台的补贴活动获得了比平时更多的劳动报酬。这充分说明了外卖小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劳动报酬权益得到了政策的有效保障。同时,上海市普陀区的饿了么外卖员纵波也表示,他可以在送餐APP上申请小休,以保障自己的休息权益。

综上所述,外卖小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一种,确实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并享受着政策带来的诸多权益保障。这些政策与规定不仅为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也促进了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