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产检当年是否有年假”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产检当年您仍然是有年假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产假和年休假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她们在产期前后享有的休假权利,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体健康和恢复。而年休假则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职工在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和放松。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这意味着,即使您休了产假,也不会影响您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当然,年休假的时间点选择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休假时间点的决定权,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公司的安排来休假。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在当年作出休假安排,您在下一年度提出休假申请时,公司应当予以同意,否则可能需要支付您相应的工资报酬。
因此,您可以放心地享受您的产假,同时也有权利在当年享受您的年休假。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休假安排或工资报酬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