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夫妻共有的吗-吴沅峰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属于工伤职工个人的财产。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性质角度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部分工资是用人单位基于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这一特定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补偿,其性质上属于职工因工伤而获得的个人收入,具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虽然停工留薪期工资从形式上看属于“工资”范畴,但它是在职工因工伤这一特殊情形下产生的,并非职工正常提供劳动所获得的工资,其产生的基础和目的与一般工资不同,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案例角度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普遍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职工个人财产。例如,在一些离婚纠纷案件中,一方主张分割另一方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法院通常会驳回这一主张,认定该工资为工伤职工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是因为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用于保障工伤职工在暂停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治疗费用,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且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其停工留薪期工资将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此时,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分配该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生前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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