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我们一天做12小时我们不愿意只做八个小时算不算旷工-郭君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是否算旷工,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为你详细说明:

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且该规定合法有效

  1. 公司安排12小时工作违反规定:公司要求员工一天工作12小时,超出了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的8小时工作时间,这种安排本身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拒绝公司超出约定工作时间的安排。
  2. 员工做8小时不算旷工: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只工作8小时,这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不属于旷工。旷工通常是指员工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岗工作或者擅自离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超时工作是有合理理由的,不应被认定为旷工。

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但符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1. 国家工作时间规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 公司安排12小时工作多数情况违法:公司直接要求员工一天工作12小时,如果没有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或者虽然经过协商但延长的工作时间超出了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度,那么公司的这种安排是违法的。
  3. 员工做8小时不算旷工:员工拒绝公司违法的超时工作安排,只工作8小时,不属于旷工。员工有权利拒绝用人单位违法安排的超时加班,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

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且该约定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一般不合理)

  1. 约定合法性的审查:虽然公司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强制性规定。如果约定的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那么这种约定可能是合法的。不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不是公司可以随意约定的。
  2. 员工拒绝做12小时可能面临的情况:如果公司的约定是合法的,员工拒绝按照约定工作12小时,而只工作8小时,可能会被公司认定为违反规章制度,从而被认定为旷工。但即便如此,员工也有权对公司的这种认定提出异议,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的约定本身可能存在不合理性,且可能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利。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公司要求超时工作的情况,你可以先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同时了解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的安排违法,你可以明确拒绝,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公司要求加班的通知、工作安排等。如果公司因此认定你旷工并对你进行处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问题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