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此举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且符合续订劳动合同条件,公司单方面要求签订劳务合同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社保不足15年,只要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男60周岁、女50/55周岁),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公司无权强制将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此时若公司拒绝续订劳动合同,可能涉嫌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若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不足15年,公司要求签订劳务合同可能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劳动者虽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劳动关系依法终止,公司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但需注意:若公司此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导致其无法补缴至15年,劳动者可能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养老保险损失。
关键区分点: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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