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老婆在老公店里工作交职工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及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关系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核心要件。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老婆确实在您的店里工作,并且接受了您的管理,从事了您店里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这些劳动是您店里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您和您的老婆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用人单位,您有义务为您的老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包括您应承担的部分和她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您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通常会从她的工资中扣除。
然而,如果您的老婆虽然名义上在您的店里工作,但实际上并未接受您的管理,也没有从事您店里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或者她提供的劳动并不是您店里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您和您的老婆之间可能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仍然为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可能构成一种“挂靠”关系,而这种关系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为她缴纳社保,也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风险和税务问题,因此并不建议您这样做。
另外,我还想强调的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全额承担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社保费用通常包括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企业应为员工承担部分社保费用。如果您的店里要求您的老婆全额承担社保费用,那么这是违法的,她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老婆在您的店里工作并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您为她缴纳职工社保是合法的,但应确保社保费用的分担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则不建议以“挂靠”的方式为她缴纳社保,以免涉及法律风险和税务问题。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