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开除但继续上班人员的工资怎么办-尉忠律师|法行宝
2025-12-08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对于应当开除但继续上班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作出开除决定,但因程序瑕疵或员工拒绝离职等原因导致员工继续上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若解除决定合法有效(如程序合规、证据充分),则劳动关系自解除通知送达员工时终止。此时员工继续上班属于“事实劳动”,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且可要求员工立即离职。若员工拒不离职,用人单位可通过书面催告、报警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强制处理,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导致额外成本。

  2. 若用人单位开除决定违法(如程序违法、证据不足或理由不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若员工选择继续上班,用人单位必须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得以“已开除”为由拒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拒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可能主张加付赔偿金(50%-100%工资标准)。

  3. 特殊情形:员工主张“继续上班”但用人单位未明确反对
    若用人单位未明确拒绝员工上班(如未收回门禁、未停发工资),可能被认定为“默认继续履行合同”,此时需按原标准支付工资。但若用人单位已通过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继续上班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侵入”,用人单位可报警处理。

实务建议:

  • 对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前务必确保程序合法(如通知工会、送达解除通知)、证据充分(如违纪记录、规章制度公示),避免违法解除风险;若已违法解除,建议与员工协商补救(如撤销解除决定、支付赔偿金),降低后续纠纷成本。
  • 对员工:若认为开除违法,可先书面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若选择继续上班,需保留考勤记录、工作证据,避免用人单位以“旷工”等理由反诉。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开除理由、程序、员工反应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案例提供更精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