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劳动仲裁有10年了当中有一年不在老公司怎么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仲裁时效以及劳动关系连续性的认定,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劳动仲裁的事项与拖欠劳动报酬无关,且您已经离开原公司超过一年,那么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可能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但具体是否超过,还需结合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具体时间来确定。
劳动关系连续性及中断一年的影响:
- 劳动关系的连续性对于劳动仲裁的某些事项(如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的计算有重要影响。如果您在老公司工作期间有一年不在该公司,那么这一年通常不会被计入您在该公司的连续工龄。
- 然而,这一年的中断并不一定影响您就其他与该公司相关的劳动争议提出仲裁申请。关键在于您要证明争议事项与该公司有关,并且该争议事项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具体建议:
- 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以证明您与老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 确定仲裁时效:其次,您需要确定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具体时间,以判断是否超过了仲裁时效。如果超过了时效,您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如协商、调解等)来解决争议。
- 咨询专业律师:最后,由于劳动仲裁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实体问题,我建议您在提出仲裁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结来说,劳动仲裁的时效和劳动关系的连续性是影响您问题解答的关键因素。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且争议事项在仲裁时效期间内,那么您可以考虑提出仲裁申请。但在此之前,请务必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