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没签合同因病请假未曾批准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我首先明确一点: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您因病辞职后,单位应当支付您已提供劳动的报酬。接下来,我将从多个角度为您提供具体的解决步骤和建议:
与用人单位协商:
- 首先尝试与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未发放的具体原因。
- 保留好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或录音等,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收集并准备证据:
- 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 准备医疗证明,如病历、诊断书等,以证明您因病辞职的合理性。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
- 提交书面材料,详细陈述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
- 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调查,并要求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投诉仍未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将组织调解或裁决。
- 仲裁通常在受理后45日内审结,案情复杂时可延长15日。
-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提起诉讼:
-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您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注意,诉讼成本较高,建议优先通过仲裁解决。
关于因病辞职是否需赔偿违约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仅当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时,才可约定违约金。
- 因病辞职通常不属于上述情形,因此一般无需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已提供劳动的报酬。建议优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则按照上述步骤逐步维权。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