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调解员两头吃怎么办-黄祖军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劳动纠纷

若发现调解员存在“两头吃”(即同时收取双方利益或违背中立原则偏袒一方)的不当行为,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固定证据是关键
需优先收集能证明调解员违规的客观证据,例如:

  • 录音/录像:记录调解员承诺偏袒某方、索要财物或发表不公正言论的场景;
  • 书面材料:调解协议中显失公平的条款、调解员手写的利益分配方案等;
  • 证人证言:在场人员(如双方亲属、其他调解参与者)的书面或录音证词;
  • 转账记录:若调解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财物,需保留银行流水、支付凭证等。

2. 投诉渠道需明确
根据调解组织性质选择对应投诉路径:

  • 法院特邀调解员:向调解案件的承办法官或法院立案庭反映,法院会启动内部调查程序,若查实可能取消其调解员资格并通报批评;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向属地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投诉,司法局将依据《人民调解法》第15条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解聘并追究行政责任;
  • 行业调解组织(如商会、律协调解中心):向该组织的主管部门(如工商联、司法局)或其内部监察部门投诉,部分组织会公开处理结果。

3. 救济途径可并行
若调解结果已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可同步采取以下措施:

  • 申请撤销调解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若调解员利用优势地位迫使一方接受不公平条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
  • 重新调解或诉讼:向原调解组织申请更换调解员重新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原调解协议可能因程序违法被法院不予采信;
  • 刑事控告(极端情况):若调解员以调解为名索取财物数额较大(通常3000元以上),可能涉嫌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4. 预防措施需提前
为避免陷入此类纠纷,建议在调解前:

  • 确认调解员资质(可通过调解组织官网查询备案信息);
  • 要求调解员签署《中立承诺书》,明确其不得接受任何一方财物或利益;
  • 对重大争议事项,可要求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备份。

若您已掌握调解员违规的具体证据,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协助您分析投诉策略及后续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