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孟艳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劳动纠纷

认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下是对这些依据的详细归纳:

  1. 法律法规依据:

    • 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协议,没有强制性的法定条件,但通常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解除的相关事项,如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
    • 过错性辞退(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劳动者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以欺诈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
    • 非过错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非劳动者过错情况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性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须按法定程序实施裁员,包括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
    • 不得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如职业病危害作业未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约定依据: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了特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若劳动者未达到该标准,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据: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依据。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情形和程序,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例如,规章制度可能规定员工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即视为自动离职。但同样,规章制度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认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时,应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尊重劳动合同的约定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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