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厂里规定忘了打卡一次就少四个小时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职工的工作时间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是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除非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且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下来,我们分析厂里的规定。如果厂里规定“忘了打卡一次就少四个小时”,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在对职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合理的扣减。这种扣减并没有法律依据,且可能违反了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为打卡只是记录职工出勤情况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直接决定职工实际的工作时间。职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设备故障、忘记携带打卡卡等)而未能及时打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实际工作或工作时间不足。
此外,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民主程序,并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厂里的这一规定没有经过这样的民主程序,或者其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一规定就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厂里规定“忘了打卡一次就少四个小时”是不合法的。这一规定既违反了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也可能没有遵循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如果您因此受到了不合理的待遇,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与厂里进行沟通协商,寻求更加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