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环卫工上班几天没买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构成劳动关系且未购买工伤保险,公司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若环卫工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即使仅工作几天,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的,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因工受伤)。若未发生工伤,公司虽无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本身违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滞纳金等行政责任。
若不构成劳动关系(如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公司赔偿责任需按民事侵权或劳务关系处理
若环卫工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性质符合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特征(如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可能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此时,若环卫工因工作受伤,公司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即公司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的,需按过错比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若环卫工自身存在过错,可减轻公司责任。若未发生人身损害,公司无需因未购买保险而直接赔偿,但可能因未履行劳务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如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提示:
如有进一步证据或具体场景,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结合细节提供更精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