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做了预算竣工后不做结算合理吗-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11-26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一般情况下,前面做了预算而竣工后不做结算是不合理的,但具体是否合理需分情况讨论。

  1. 从合同约定角度
    • 如果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竣工后必须进行结算,并且详细规定了结算的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那么不做结算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不做结算的一方可能面临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未结算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
    •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竣工后必须进行结算,但从合同的目的和交易习惯来看,结算通常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确定最终工程价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不做结算可能会引发双方对于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争议,不利于项目的顺利收尾和双方关系的维护。
  2. 从法律规定角度
    • 在工程建设领域,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明确规定竣工后必须进行结算,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都强调了结算的重要性。例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时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活动,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做结算可能会违反这些行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导致在后续的审计、税务等方面出现问题。
    •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则来看,双方当事人在完成工程建设后,有义务对工程的相关事项进行清理和结算,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做结算可能会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不明确的状态,容易引发纠纷和诉讼。
  3. 从实际影响角度
    •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不做结算可能导致无法准确掌握工程的实际成本,影响项目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安排。同时,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需要后续的维修保养,没有结算也难以明确责任和费用承担。
    •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不做结算意味着无法及时获得工程价款,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而且,在后续的工程投标等活动中,未结算的工程可能会对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