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离职30天内请假去新单位是否可行,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您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状态、请假性质及原单位规章制度。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您仍在原单位工作且未办理离职手续
此时您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请假需遵守原单位规章制度。若请假理由为“去新单位面试/入职”,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若您已提交离职申请但未满30天通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在此期间,您仍需履行工作职责,但单位不得无故拒绝请假(除非请假影响工作或违反规章制度)。
若您已办理完离职手续(30天通知期已满)
此时您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已终止,可自由安排时间,包括去新单位入职或面试,无需向原单位请假。
总结:离职30天内请假去新单位是否可行,需结合劳动关系状态、请假理由及原单位制度综合判断。若仍在职,建议谨慎处理,避免违反规章制度;若已提交离职申请,可与单位协商;若已离职,则无限制。如有具体纠纷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