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下达解除劳动协议书就让退伍军人下岗,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退伍军人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单位未下达解除劳动协议书就让下岗的法律性质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单位未下达解除劳动协议书就让退伍军人下岗,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二. 退伍军人的权益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退伍军人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恢复其工作岗位和待遇。
- 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退伍军人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他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 具体操作建议
- 与单位沟通:首先,退伍军人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下岗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诉求。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拒绝履行义务,退伍军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退伍军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建议,退伍军人应首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沟通无果,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