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社保滞纳金是否可以用社保经费支付,以及这样做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保滞纳金并非可以用社保经费来支付。社保经费是专门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的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其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用途限制。而社保滞纳金,则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措施。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案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或由劳动者承担滞纳金的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来看,无论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还是鄂尔多斯市某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赵某的社保滞纳金争议,法院都明确判决社保滞纳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或承担滞纳金。
综上所述,社保滞纳金不可以用社保经费支付,且这样做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