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身亡家属该走什么流程-孟凡永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劳动纠纷

当工伤导致身亡时,家属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来处理相关事宜并申领遗属待遇:

一、工伤认定

首先,需要确认这是一起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二、工伤医疗与康复(如适用)

虽然工伤身亡的情况下,这一步骤可能不再直接相关,但了解工伤医疗和康复的流程对于理解整个工伤保险体系是有帮助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且通常需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三、劳动能力鉴定(如适用)

对于未导致身亡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但在工伤身亡的情况下,这一步骤可能不再需要,因为工亡待遇的申领不依赖于伤残等级鉴定。

四、申领遗属待遇

在确认工伤身亡后,家属需要申领遗属待遇。这通常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申领流程可以分为线上和现场两种:

  1. 线上办理:

    • 通过首都之窗“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中的“公民身后”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一件事专区”进入“身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
    • 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输入死亡日期(在民政或疾控登记会自动带出,其他情况需要输入死亡日期),非民政或疾控登记死亡,需要上传死亡证明文件。
    • 继续办理的,需阅读身故待遇须知,勾选单位承诺/个人承诺。
    • 选择申领人证件类型输入申领人证件号码并完善其他申领人相关信息。
    • 维护申领遗属待遇账户信息后勾选单位须知/个人须知,选择暂存或提交。
  2. 现场办理:

    • 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需家属签字,单位申请业务时需加盖公章)。
    • 若未获取到死亡的共享数据,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乡镇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等。如果死亡证明材料为境外机构开据的,需经证明开据地的中国使、领馆认证后使用,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有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 提供申领人身份证件。
    • 在职死亡人员还需提供申办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在职死亡)。
    • 如需申请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还需提供申办人签字确认的《在职死亡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

五、等待审核与领取待遇

提交完所有必要材料后,家属需要等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将会发放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整个流程中,家属应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