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会对与同事打架的员工进行罚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合法合理时
若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且该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向员工公示(如签字确认或培训记录),则公司可能依据制度对涉事员工罚款。但需注意:
公司规章制度未规定或规定违法时
若公司无相关制度,或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未公示,或规定“打架直接罚款500元”等超出法定赔偿范围的内容,则公司无权罚款。此时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罚款。
公司采取其他合法管理措施时
即使不能罚款,公司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制度合法且打架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若打架构成“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公司可报警,由公安机关对涉事员工处以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但此罚款主体为公安机关,非公司。
建议:若您或同事因打架被公司罚款,可先核对公司制度是否合法;若认为罚款违法,可收集证据(如制度文本、罚款通知、工资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