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开了票后货款付给对方个人是否可行,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对方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若交易对方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发票是以该个体或企业名义开具的,理论上货款应支付至其对应的对公账户。但实践中,若该个体或企业明确授权个人账户收款(如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授权书),则支付至个人账户可能被认可。不过,从合规角度,建议优先支付至对公账户,以避免税务或法律风险。
若对方为企业但要求付至个人账户
若交易对方为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但要求将货款付至其员工或股东个人账户,此行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若对方为自然人(非经营主体)
若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如个人提供劳务或销售货物),且发票是以其个人名义开具的,则货款支付至其个人账户是合法的。但需注意:
总结建议:
如有具体交易场景或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