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辞退员工却让写请假单的行为不合法,且公司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以下为具体分析:
辞退与请假单的合法性分析
公司若已决定辞退员工,劳动关系即处于解除过程中,此时要求员工填写请假单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并履行通知义务。若公司未依法解除合同,而是通过要求写请假单变相延长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即使公司已通知辞退,只要劳动关系未正式解除(如未办理离职手续、未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仍需缴纳社保。若公司停缴,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若因此导致损失(如医疗报销、养老待遇),公司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建议
总结:公司辞退时要求写请假单的行为不合法,且社保缴纳义务不因辞退通知而免除。员工应依法维权,避免权益受损。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