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降薪,员工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核查降薪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公司需承继原合同权利义务。若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公司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合并公告等证据。
协商与书面异议
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降薪,员工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及财务审计报告,核实降薪合理性。若协商无果,应立即向公司发送书面异议函,明确拒绝降薪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留存送达凭证(如EMS邮寄回执)。
投诉与仲裁途径
若公司仍强制降薪,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在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特殊情形处理
行动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及证据固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