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到了不被转正,工资可以要求在离职当天结算吗”这一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情况,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讲,当您试用期结束且不被转正,即劳动关系解除时,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许多企业有自己的工资发放制度,可能会按照既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来支付试用期离职工资。例如,如果企业每月固定在某一日发放工资,那么即使您在试用期离职,工资也可能会等到该发放日再结算。但这种情况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相关约定,并且您作为员工知晓并同意这一安排。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无论是离职当天还是合同约定的发放日)支付工资,您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根据仲裁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从法律层面讲,您有权要求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为了确保自身权益,我建议您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明确工资结算的时间和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上述建议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