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公司事务

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劳动关系确认问题,需分阶段进行讨论:

一、企业被宣告破产前的劳动关系确认

在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前的破产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被宣告破产前的时间段内,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考虑以下因素:

  1. 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

    • 若企业与劳动者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 这意味着,在此阶段,只要劳动者仍在为企业提供劳动,且双方未明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2. 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

    • 劳动者是否继续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的重要依据。
    • 如果劳动者已经停止工作,或者企业已经停止运营,那么劳动关系的存续可能会受到质疑。

二、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的劳动关系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这意味着:

  1.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 一旦企业被宣告破产,无论劳动者是否仍在企业工作,或者企业是否已经停止运营,劳动关系都将自动终止。
    • 这是法律规定的直接后果,无需双方另行协商或解除。
  2. 职工债权的确认:

    • 虽然劳动关系终止,但劳动者可能享有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债权仍然需要确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债权应当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破产管理人与聘用人员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不属于用人单位,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其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管理人所聘用的相关人员应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意味着:

  1. 管理人不是用人单位:

    • 破产管理人虽然负责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和事务,但其本身并不是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管理人聘用人员的关系:

    • 管理人聘用的相关人员,如律师、会计师等,与管理人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这意味着这些人员不享有劳动关系下的各项权益,如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

四、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1. 及时确认劳动关系:

    •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劳动者应及时与企业或破产管理人确认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
    • 如果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劳动者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应关注职工债权的确认和清偿情况。
  2. 关注职工债权的公示和异议:

    • 劳动者应密切关注管理人公布的职工债权清单,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
    • 如果管理人不予更正,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寻求法律帮助:

    • 在处理破产程序中的劳动关系问题时,劳动者可能会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
    • 此时,劳动者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