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监察委案件组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提供给旅行社用于购买保险,具体分析如下:
从个人信息保护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监察委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范畴,旅行社无权未经授权获取或使用。若旅行社以购买保险为由要求提供,可能涉嫌违法。
从公职人员信息管理角度
监察委工作人员作为公职人员,其身份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内纪律约束。根据《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若因工作需要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且仅限于法定用途。旅行社购买保险显然不属于法定事由。
从保险购买合规性角度
旅行社为游客购买保险时,通常仅需游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必要信息以完成投保。若要求提供工作单位、职务等非必要信息,可能涉及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此外,若旅行社将监察委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如商业推广),则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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