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合同时 旅行社工作人员要求交保险合法吗-王福云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旅行社要求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交纳保险费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1. 若保险为旅行社责任险,且费用已包含在团费中
    根据《旅游法》第61条,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障因旅行社过错导致游客损失的赔偿),但该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不得要求游客另行支付。若旅行社以“保险费”名义单独收费,属于违规行为。

  2. 若保险为游客个人意外险,且旅行社仅代收代办
    旅行社可推荐游客购买个人意外险(如交通意外险、医疗险等),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自愿原则:游客有权拒绝购买,旅行社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如将保险费与团费捆绑、以“不交保险无法出团”威胁);
    • 明示费用:若代收,需在合同中单独列明保险费金额、保险内容及保险公司名称,并出具正规保单;
    • 合法资质:旅行社需具备保险销售代理资质(需向银保监会备案),否则无权代收保险费。
  3. 若旅行社强制购买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若旅行社未明确说明保险类型、费用构成,或以“行业惯例”“保障出团”等理由强制收费,可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9条(自主选择权)及第16条(禁止强制交易)。游客可要求退还费用,并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建议行动: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认保险类型及费用是否单独列明;
  • 要求旅行社出示保险单及收费依据,核实是否为自愿购买;
  • 若遭遇强制收费,保留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通过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维权。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