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证明应该由谁开具-段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非工伤死亡证明应该由谁开具”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非工伤死亡证明的开具机构主要取决于死亡发生的地点和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送院途中死亡的:

    • 在这种情况下,死亡证明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具体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当个体在医疗机构内接受治疗或在送往医疗机构的途中不幸去世时,医疗机构会负责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2. 在公民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者其他非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

    • 对于这类情况,死亡证明应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后开具。这通常涉及到个体在非医疗环境中自然死亡,如家中或养老服务机构。此时,需要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确认死亡事实后,才能开具死亡证明。
    • 同时,参与死亡调查的民警也需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相应栏目签名,以证明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 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也需要在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相应栏目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以完成死亡证明的正式手续。
  3. 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的:

    • 对于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情况,如意外事故、自杀等,死亡证明应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法医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这是因为这类死亡往往涉及到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医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调查和鉴定,以确定死亡原因和性质。

综上所述,非工伤死亡证明的开具机构主要取决于死亡发生的地点和情况。在医疗卫生机构或送院途中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在非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查后开具;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的,则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法医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